一、滿足哪些條件可申請農村宅基地?
以湖南為例,《湖南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村民,可以申請建房:
(一)具備分戶條件,確需另立戶建設住宅的;
(二)現有住房屬于危舊房需要拆除重建的;
(三)原有住房因災毀需要重建的;
(四)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遷建或者按政策實行移民搬遷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的報批程序是怎樣的?
以長沙為例, 長沙規定,從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受理建房申請,至發放《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許可證》,審批時限控制在20個工作日,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具體申報宅基地程序如下:
(1)村民申請宅基地,首先應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張榜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申請者向鄉(鎮、街道)國土資源所提交用地申請和相關材料,相關材料包括村集體經濟組織對村民建房的審查意見(包括是否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表決同意建房、表決結果是否在本村公示7日以上、是否符合“一戶一基”政策等)、村集體經濟組織關于申請建房村民屬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材料等。
(2)鄉(鎮、街道)國土資源所實地審查申請人員是否符合建房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擬建房位置是否避開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隱患點,是否做到耕地占補平衡等,并經鄉(鎮、街道)相關部門初審后上報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核準,符合條件的發放《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申請表》。
(3)鄉(鎮、街道)國土資源所收到村民提交的《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申請表》后,上報至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經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后報縣(市、區)人民政府批準。宅基地經依法批準后,由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核發《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許可證》。
(4)房屋開工建設前,鄉(鎮、街道)國土資源所應到實地放樣定樁。涉及切坡建設的必須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承諾按要求采取防護措施。
(5)房屋竣工后30日內,村民應向所在地鄉(鎮、街道)國土資源所申請驗收;鄉(鎮、街道)國土資源所實地檢查是否按批準的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是否對原宅基地拆除到位;驗收合格后,村民應當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不動產登記。
三、農村蓋房需要花多少錢?
目前主流的幾種建筑結構包含:磚混、框架、輕鋼、混凝土預制(PC)4種。不同結構造價不同的。
宅基地申請流程
1
提出用地申請;
書面申請材料可以直接向村委會要。申請書需要寫明個人信息、建房原因、地點、四至等相關情況。
2
村民小組、村委會討論通過,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國土房管所審核。
3
國土房管所派員現場選址勘察;
這里主要是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一般只要是本集體村民,面積又在范圍內,大都沒有問題。宅基地標準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戶按3人計算,4人戶按4人計算,5人及以上按5人計算。
4
申請人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這里的材料一般是戶口簿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用地申請書、建設用地審批表、原集體土地使用證書等。如果不是原地翻建的,還需要一些其他材料,可以在當地村級詢問清楚。
5
張榜公布;
一般是7天,公示包括戶主姓名、四至(東西南北四個方向的邊界)、間數、層數等。
6
第3、4、5步確認無誤后,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通過;國土房管所補審后上報縣國土房管局審核;
7
上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審批結果張榜公示
8
下發建設用地批準證書;
9
國土房管所會同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放線定界;
10
房子建成后,國土房管所工作人員復核驗收。
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需要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這個流程可以在前面流程中問清楚。
流程是這樣,但地域不同,實際情況不同,大家遇到的問題也會不一樣,最好的辦法就是問清楚,找準關鍵點?,F在農村越來越受重視,宅基地申請也確實難了很多,但只要符合條件,總是能申請下來的。那么,申請宅基要哪些條件呢?
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二、因基礎建設和村鎮建設規劃用地搬遷、拆遷、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三、原房屋破舊、宅基地面積小于法定面積、需翻建、擴建的。
四、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達婚齡、確需分家另行建房的。
五、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質滑坡、泥石流隱患的。
六、經批準,戶口由外地遷入本集體經濟組織而無住房的。
七、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用地面積按以下標準執行:
1、城市規劃區內,人均20個平方米,一戶最多100平方米;
2、城市規劃區外,人均30平方米,一戶最多為150平方米。
用地面積根據實際情況以及土地性質各省各地各有不同,不超過當地規定的面積就可以了。
2018年想回農村蓋房,究竟需要花多少錢?算筆賬你就明白了!
隨著城市房價每年上漲一兩萬的售價,城里人都快負擔不起了,更別說進城務工的農民和年輕人了,好多在農村有宅基地的朋友都回到了農村,蓋起了新房,農村那些老舊的危房,政府也給出了補貼,但是現在還是有很多朋友在觀望,不知道要花多少錢,心里沒底,不敢動手,那在農村蓋房子,究竟要花多少錢呢?小編就來給大家算筆賬!
人工費:
這些年來,建房的人很多,各地差異大,建筑工人的費用幅度變化也很大,但普遍上漲的趨勢是一定的,一般來說農村建房包工不包料的價格是在240-300每平左右,像河南、山東、甘肅、東北這些地方較便宜一點,大概200-260每平左右,像浙江、福建、廣東等這些人工價格較貴的地區,普遍人工要在300以上, 建房子是大事,一定要選擇靠譜專業的施工隊或者負責有技術的包工頭來進行施工。
材料費用:
物料,下面這根據這些主要材料,來算一下房子的成本。
1、100平的房子地基大概需要3-5萬元,這由地基的做法,深淺和物料來決定。
2、按單層160平米x3倍=540,墻面連門頭梁一起每10平米墻用1.1包水泥,打好地基后一層房大概需要150包水泥,現在物價是20 - 30塊1包;
3、按普通的紅磚來算的話,5毛-1塊一只,按240mmx115mmx53mm規格計算砌墻,每平方米墻面為97塊磚97x當地價=磚價;
4、鋼筋現在市場價格大概是4000-5000每噸,小編家中開春鋼材是2800每噸,年中漲到4000每噸,所以建房時間也要選對,鋼筋為每平米13公斤,框架為15.5公斤,每平米建筑面積x當地價;
5、一般石子的價格是100元每方左右,而便宜的地方80每方也有,粗沙、細沙的價格差異跟石子類似。
6、模板需約20井,240元每井要4800元左右,頂柱木材約1千多元,其他的雜用約1千元。
各地的價格雖然有點浮動,但是材料的價格一直是漲的,就點毋庸置疑。
小伙伴們,你們那邊蓋房子,需要多少錢呢?
【各地區農村建房面積大小參考表】
各地區宅基地面積略有不同,不過相關政策規定,農村村民需遵循“一戶一宅”原則。作為專注互聯網農業領域的農貿易家小編,就結合業內解讀與大家聊聊這方面的話題,以供參考:
各地區宅基地基本面積大小,具體要求是:
1、北京
由各區縣根據當地情況而定,近郊區和遠郊區人多地少的,宅基地面積不得高于0.25畝,其他不得超過0.3畝。
2、天津
城市規劃的,應按統一規劃執行。一村人均耕地面積不足667平方米的,每戶宅基地面積低于167平方米。人均耕地面積高于667平方米,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
3、河北
占用農地每戶不得高于0.3畝(即200平方米) ,占用建設用地或荒地,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高于0.35畝(即233平方米)。
4、山西
人均耕地面積少于0.067公頃的,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高于133平方米。
人均耕地面積高于0.067公頃的,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山區則不超過266平方米。
5、陜西
郊區不得超過133平方米 川地、平原地區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其他地方不得超過267平方米。
6、內蒙古、甘肅
沒有具體面積要求,視情況由本地而定。
7、寧夏
使用水澆地的地區,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270平方米,平川旱地的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400平方米,山坡地,每戶宅基地不超過540平方米。
8、青海
城市郊區不得超過200平方米,水地的地區不得超過250平方米,旱地的不超過300平方米。非耕地不超過350平方米。
而牧區固定點,每戶不超過450平方米。
9、新疆
農村村民宅基地面積按下列標準執行(人均耕地以縣為單位):
(一)人均耕地0.04公頃以下的,每戶住宅用地不得超過200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0.04公頃以上0.07公頃以下的,每戶住宅用地不得超過300平方米;
(三)人均耕地0.07公頃以上0.1公頃以下的,每戶住宅用地不得超過400平方米;
(四)人均耕地0.1公頃以上0.14公頃以下的,每戶住宅用地不得超過500平方米;
(五)人均耕地0.14公頃以上0.34公頃以下的,每戶住宅用地不得超過600平方米;
(六)人均耕地0.34公頃以上的,每戶住宅用地不得超過800平方米。
使用未利用土地建住宅的,宅基地面積標準可適當放寬,但最高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1倍。
10、四川
大中城市,每人不超過10平方米,小城市和鄉鎮每人不超過15平方米。農村每人20-30平方米。四人以上按戶計算。
11、貴州
農村村民建住宅的用地限額(包括原有住房宅基地面積及附屬設施用地)為:
(一)城市郊區、壩子地區:每戶不得超過130平方米;
(二)丘陵地區:每戶不得超過170平方米;
(三)山區、牧區:每戶不得超過200平方米。
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村鎮規劃范圍內,愿意讓出原屬田土可以復耕的宅基地,遷到荒山或者荒地上建房的,可以在規定的用地限額基礎上增加60至80平方米宅基地面積。
12、云南
城市規劃的,每人不超過20平方米,一戶不超過100平方米。其他地方每人不超過30平方米,每戶不超過150平方米。
13、重慶
村民:市區每人20-25平方米,其他地方每人20-30平方米。
14、遼寧
在籍農村農業戶口居民每戶住宅建設用地面積標準:
(一)人均耕地零點一三公頃(二畝)以上的村,四口人以下的戶,不準超過300平方米;五口人以上的戶,不準超過400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零點一三公頃(二畝)以下、667平方米(一畝)以上的村,四口人以下的戶,不準超過200平方米;五口人以上的戶,不準超過270平方米;
(三)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一畝)以下的村,四口人以下的戶,應當低于200平方米;五口人以上的戶,應當低于270平方米。
在籍農村非農業戶口居民每戶住宅建設用地面積標準,應當低于前款規定的標準,具體標準由各市人民政府制定。
15、吉林
農業戶(含一方是農業戶口的居民)住宅用地330平方米;市區所轄鄉和建制鎮規劃區、工業區農戶居民的住宅用地270平方米。
農村當地非農業戶口居民住宅用地220平方米;
其他國有農、林、牧、漁、參、葦場(站)和水庫等單位的職工住宅用地270平方米。
16、黑龍江
農村村民新建住宅的宅基地,每戶不得超過350平方米。
城市近郊和鄉政府所在地以及省屬農、林、牧、漁場場部的宅基地,每戶不得超過250平方米。
17、江蘇
房屋占地面積不得超過宅基地面積的百分之七十。宅基地面積按如下標準執行:
一、城市郊區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下的縣,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135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上的縣,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200平方米。
18、浙江
農村私人建房其宅基地面積標準(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大戶使用耕地的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非耕地的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大、中、小戶的劃分和建房用地的限額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作出具體規定。
19、安徽
農村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的面積標準:
一、城郊、農村集鎮和圩區,每戶不得超過160平方米;
二、平原地區,每戶不得超過220平方米;
三、山區和丘陵地區,每戶不得超過160平方米;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戶不得超過300平方米。
20、福建
村民建房每戶宅基地面積限額為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
利用空閑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建設住宅,或者對原舊住宅進行改建的,每戶可以增加不超過30平方米的用地面積。
21、山東
一、城市郊區及鄉(鎮)所在地,每戶面積不得超過166平方米;
二、平原地區的村莊,每戶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村莊建在鹽堿地、荒灘地上的,可適當放寬,但最多不得超過264平方米。
三、山地丘嶺區,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戶面積132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戶面積可以適當放寬,但最多不得超過264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戶宅基地面積可低于前款規定限額。
22、上海
個人建房的用地面積和建筑面積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4人戶或者4人以下戶的宅基地總面積控制在150平方米至180平方米以內,其中,建筑占地面積控制在80平方米至90平方米以內。不符合分戶條件的5人戶可增加建筑面積,但不增加宅基地總面積和建筑占地面積。
二、6人戶的宅基地總面積控制在16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以內,其中,建筑占地面積控制在9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以內。不符合分戶條件的6人以上戶可增加建筑面積,但不增加宅基地總面積和建筑占地面積。
22、廣東
新批準每戶宅基地的面積按下列標準執行:
一、平原地區和城市郊區80平方米以下;
二、丘陵地區120平方米以下;
三、山區150平方米以下。
23、海南
平原地區,60平方米以下;
丘陵地區,120平方米以下;
山區,150平方米以下;
人多地少地區和城鎮郊區,50平方米以下。
24、廣西
農村居民建住宅使用耕地的,人均建房用地面積不得超過22平方米(含新建和原有宅基地及附屬用房,下同),八口人以上的戶最多不得超過160平方米;使用非耕地的,人均建房用地面積不得超過30平方米,八口人以上的戶最多不得超過250平方米。
25、江西
占用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每戶不得超過180平方米;
占用耕地的,每戶不得超過120平方米;
因地形條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戶不得超過240平方米。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凡地少人多的地方,住宅用地必須從嚴控制,標準就低不就高。
26、河南
城鎮郊區和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區,每戶用地不得超過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區,每戶用地不得超過167平方米。
注:占用耕地的適合以上標準。
其他山區、丘陵區每戶用地不得超過200平方米
27、湖北
大中城市內不得超過80平方米,其他城鎮內不得超過100平方米。
具體用地面積由省轄市或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
28、湖南
農村居民建住宅每戶用地面積(包括住房、雜屋、廁所、畜舍和庭院曬坪):
山地、丘陵不超過230平方米;
湖區、平原不超過200平方米;
城市縣城近郊不超過160平方米。
在不超過上述限額的前提下,具體標準由當地規定。
一、審批條件
1、無住房家庭。
2、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達婚齡,確需分居立戶(分戶后父母身邊須有一子女)。
3、因國家建設原宅基地被征收的。
4、因自然災害或實施村鎮規劃、土地整理須要搬遷的。
5、原房屋破舊、宅基地面積偏小,需要新(擴)建的。
6、遷入農業人員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經集體經濟組織分配承包田,同時承擔村民義務,且原籍沒有宅基地。
7、因外出打工、上學、被勞動教養、服刑等特殊原因將農業戶口遷出,現戶口遷回后繼續從事農業生產勞動,承擔村民義務,且無住房的。
8、原本村現役軍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已落實本村組無住房的。
二、審批部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規定》(市政府1989年39號令)第八條規定,村民建房,占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或其他非耕地的,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區、縣人民政府批準。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由市政府或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
三、審批程序
村民向所在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村民委員會經過討論并公示后,報所屬鄉鎮政府,鄉鎮政府審核后報所在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對申請的宅基地用地的土地類型和標準審核后,報所在區縣政府批準。
四、申報材料
1、農村村民宅基地申請表;
2、農村村民戶口簿、家庭成年成員身份證件復印件;委托辦理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證明;
3、申請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由村委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諾書(沒有舊住宅的除外);
4、村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及公示證明材料;
5、《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根據《北京市村莊規劃建設管理指導意見(試行)》(市規發〔2010〕1137號)的相關規定,由鄉鎮政府核發);
6、法律、法規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農村宅基地審批時間
法定農村宅基地審批時限:20日
承諾農村宅基地審批時限:20日